上海市质检院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要求,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月5日(星期五)至4月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,4月8日起正常上班。
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2019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