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庆祝农历新年,上海市质检院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号),结合院实际情况,2019年春节放假安排为:2月2日(星期六)上班;2月3日(星期日)至2月11日(星期一)放假,共9天;2月12日(星期二)上班。
玉犬祥瑞辞旧岁,金猪如意迎新春。在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——春节到来之际,上海市质检院向所有关心、支持院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合作伙伴以及兢兢业业、默默奉献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感谢和衷心的祝福!祝愿大家春节快乐、身体健康、阖家幸福、诸事顺利!
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
2019年1月30日